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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1-12-03  点击:[]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表彰在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大工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已纳入学校开放共享系统的40万以上的公共分析测试设备的管理单位(以平台或中心申报),要求设备能够通过系统接受全时开放预约或送样测试需求,且有稳定使用收费记录(见附件1);

(二)先进个人(服务类):负责管理、使用公共分析测试设备的实验技术人员(口径同附件1);

(三)先进个人(管理类):各学部(学院)主管开放共享工作的负责人、设备秘书等相关管理人员,大型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积极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并为做好共享服务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组织和条件保障;

2.  有完整的对外共享服务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安全有序;

3.  有一支勤奋求实、作风严谨、结构合理的实验室工作队伍,能高质量完成开放共享工作的各项任务;

4.  开放共享设备多,对外服务量大、服务机时多,效果显著,师生满意;

5.  善于开拓创新,通过绩效考核和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积极性。

(二)先进个人(服务类)评选条件

1.  爱岗敬业,积极开展校内外共享服务,所管大型仪器设备完好率高,操作规程严谨科学,设备使用及维修记录完整;

2.  积极开展用户培训,开放服务量在本单位排名前列;

3.  服务态度好,业务素质高,用户评价好;

4.  通过开放共享设备取得重大成果。

(三)先进个人(管理类)评选条件

1.  学部学院:积极整合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纳入学校开放共享系统,所在单位开放共享设备比率和总体服务量在学校排名前列;

2.  相关部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在2021年开放共享平台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

3.  获评先进集体的平台负责人自然当选为先进个人,不占评选名额。

三、评选程序与办法

(一)申报材料

1.  申报先进集体: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

2.  申报先进个人(服务类):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

3.  申报先进个人(管理类):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

申报表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参评,多项申报要进行排序,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同时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推荐类别及名额

由符合申报条件的二级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推荐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单位推选限额如下:

1.  先进集体:学部可推荐2个,独立学院可推荐1个;

2.  先进个人(服务类):不超过评选范围中现有实验技术人员的半数;

3.  先进个人(管理类):学部可推荐4人,独立学院可推荐2人,每个相关部门可推荐2人。

(三)评选办法

1.  评选采用单位推荐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审,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和实际情况确定评审结果;

3.  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行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四、材料报送(根据学校防疫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纸质材料请递交至设备处实验室科:主楼西侧楼402室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17时

联系人:韩红梅 邮箱:hanhm@d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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